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和新修订的《雨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拟于4月份开展圭塘河流域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工作专题询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和实践专题询问监督新形式,全面了解我区圭塘河沿线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功能、提升本质安全提出意见建议。
二、询问重点
圭塘河流域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和管理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从2月份启动,到4月份结束。
(一)准备阶段
1.2月17日至3月14日,对接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充分听取部分街镇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询问实施方案,提请主任会议审定;
2.3月17日至3月31日,召开座谈会或实地走访调研,汇总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初步询问问题;
3.4月1日至4月7日,将专题询问收集的问题反馈给被询问单位,进一步了解情况;
4.4月8日至4月16日,被询问单位接到专题询问会议正式通知后,认真做好专题询问工作准备;
5.4月17日至4月25日,主任会议听取专题询问工作准备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召开专题询问会议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
(二)询问阶段
1.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圭塘河防洪能力建设和管理情况工作汇报;
2.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结合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四、询问安排
(一)问题征集
通过以下途径征集问题:一是圭塘河沿线实地走访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要建议;二是征求市区相关部门、各街镇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三是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等方式公开征集市民意见和建议。
(二)询问方式
1.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圭塘河流域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建设管理工作汇报后,现场进行专题询问。
2.专题询问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主持人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时间约1.5小时。询问人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特邀区人大代表和特邀专家。询问人以举手方式向主持人申请提问,经主持人同意后进行提问。每次提问一般不超过2分钟,根据回答情况可追问一次。应询人为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部门单位和沿线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回答问题时间一般每次不超过5分钟。
3.询问人就询问问题发问后,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可补充发问,也可以待被询问单位回答完毕,就相关情况要求补充回答。
4.询问的内容若涉及到多个部门,可以由一个部门主答、其他部门补充回答;询问人可以进行追问、补问。
5.被询问单位应围绕问题的成因、解决办法措施等作出应答,不得答非所问或者推诿;被询问单位不能就专业技术内容进行回答时,可指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回答;被询问单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说明原因,经主询问人同意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区人大常委会。
(三)询问议程
专题询问的主要议程:一是主持人先就专题询问主题、询问时间安排等作简要说明;二是询问人依次询问,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相关部门单位、沿线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应询;三是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表态发言;四是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四)参加人员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农业农村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相关部门单位和沿线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特邀水利专家。
五、组织领导
专题询问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专题询问工作协调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志刚任组长,彭劲宇、刘归、黎大强任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及区人大社会建设委为成员单位。
被询问单位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区市政设施设施维护中心、区国资公司、圭塘河流域相关街镇。
六、工作要求
(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做好有关会务工作,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要加强与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意见收集并汇总专题询问问题,组织好专题询问,形成询问意见。
(二)被询问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次专题询问作为提高全区洪涝灾害防御工作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按照专题询问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各街镇人大要积极发动,广泛征求辖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